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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表者: |  发布时间: 2024-11-04 08:48:38 | 浏览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救自护能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于11月7(周四)开展“119”消防灭火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二、参加对象

1.2024级学生辅导员;

2.2023年9月至今新入职教职工;

3.2024级新生宿舍长、楼层长。

三、演练时间与集中地点

1.2024级学生和教职工消防灭火演练

演练时间:2024年11月7日(周四)中午12: 30;

演练地点:在图书楼北广场集中,排列顺序由西向东依次为智能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商学院、微电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士官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

四、演练项目

1.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手提式灭火器灭火过程讲解与演练;

3. 室内消火栓使用讲解。

五、活动组织及分工

1.保卫处:负责拟定消防演练项目方案、器材配备、现场指挥和演练场所与活动的安全保卫;灭火器材准备、更换灭火器以及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2.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3.人事处:负责近一年新进教职工的组织与管理(注:已参加过培训的,不参加此次培训);

4.宣传部:负责横幅制作、现场摄影和活动报道;

5.其他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员和其他需要参加演练的人员的通知与组织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安排带队老师,准备好二级学院院旗,组织学生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按顺序排好队伍,带队老师名单请于11月6日前报保卫处鲍晓广老师;

2.所有参加演练的师生员工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确保演练安全有序。

3.请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新生宿舍长、楼层长按时参加,带到指定场地,带队老师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演练效果。

保卫处

2024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