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19〕49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学生“校园贷、套路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实际,现对全校学生“校园贷、套路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三年级在外实习学生)。
二、摸底排查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三、摸底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调查举报、邀请银行进行防范宣传和签订“风险告知书””“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摸排学生“校园贷、套路贷”情况,以班为单位统计已参与“校园贷、套路贷”学生的信息,并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校园贷、校园贷”摸排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3)。对于已还清贷款但利息高于国家法定利率或者受到恐吓、暴力行为的,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举报;对于尚未还清“校园贷”的,及时将贷款详细信息报告公安机关进行甄别。
四、摸底排查工作要求 1.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校园不良网贷、非法借贷给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严抓工作落实情况,严禁走过场、虚应对、欺上瞒下行为。对摸排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非法借贷的学生,要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与公安和家长衔接,妥善处理。同时,对参与推销校园贷款,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学生,应重点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 3.建立机制,常抓不懈。要以此次“校园贷、套路贷”摸排工作为契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非法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加强对学生参与“校园贷、套路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骨干队伍及团学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 4.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新媒体公众号、校园网、宣传展板等各种载体,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向学生讲清“校园贷、套路贷”的危害,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增强警惕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在网上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勿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等借给他人网贷或购物,尤其要警惕熟人推介参与网购刷单兼职,教育引导学生不参与、不介绍校园网贷和网购刷单兼职,增强对网贷业务的甄别能力,力争不再产生新的“校园贷、套路贷”,彻底消除已发放的“校园贷、套路贷”。
五、材料报送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要求, 要建立专项信息报送制度。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4日前,将《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校园贷、套路贷”摸排情况统计表》报保卫处郑家俊老师处,电子版发保卫处一点通邮箱。从本月起至2019年年底,每月20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经验做法报送至保卫处汇总。 《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校园贷、套路贷”风险告知书》《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印制,学生签字后,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归档保存。 附件:1. 拒绝“校园贷、套路贷”承诺书 2.“校园贷、套路贷”风险告知书 3.“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统计表 4.“校园贷、套路贷”排查摸底个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