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扎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和谐校园。根据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保卫处于寒假期间组织力量开展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疑似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车棚等公共区域内,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管理、无校园通行证、无人认领的残旧废弃非机动车。
二、清理工作流程
1、2024 年1月5日至 2024 年1月20日:公告期。
请未申领校园通行证的非机动车车主,及时到保卫处按要求申请校园通行证。申领后,请管理好、维护好和停放好正常使用的车辆,避免出现脏、旧和零部件缺失。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因误判造成误收和错收等现象的发生。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内骑乘电动自行车,请同学们在离校前将电动自行车骑出校园。
2、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3月30日:公示期。请师生员工主动检查维护在用车辆,不在校的师生员工请联系同事、同学等熟人协助检查车辆情况。
3、公示期满后,保卫处将组织力量将无主车辆清运出校,由学校联系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4、疑似报废车辆集中存放公示点:七号学生宿舍楼后面的老菜鸟驿站。
三、注意事项
1、请师生员工检查在用车辆,及时维护。若被误清理,请及时联系保卫处,然后到学校七号宿舍楼后面老菜鸟驿站寻找。
2、非标电动三轮车禁止骑入校内,可将车辆停放到南门充电桩步行到校内。
3、请广大师生员工从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角度出发,从我做起,自觉文明、规范停放车辆。
4.车辆清理联系人:明月春 15152220128;何玉超15961712144。
保卫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