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规〔2012〕26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二级部门申报、国资部门审核、组织评估鉴定、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现拟将学院共计1278(套),原值总计人民币伍佰零肆拾伍万肆佰伍拾柒元贰角玖分(¥5,045,457.29元),已超过使用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教学科研设备、家具作报废处置。其中:通用设备932台套,原值4,134,826.79元,净值0.00元;专用设备20台套,原值601,970.00元,净值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26台套,原值308,660.50元,净值0.00元。其残值按规定处理。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授权处置的要求,对该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25日-10月8日,对公示如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学校纪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510-83292005。
附件:2023年固定资产待报废处置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