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合署),资产经营公司(挂靠)主要...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 1.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并实施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2.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评估、产权登记、界定、变动等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高效利用。 4.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以及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5.建立资产使用效益评估体系,合理调配资源,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公用房产和地产管理,以及周转房的管理。 7.负责组织大型资产(实验实训教学设备除外)投入项目的论证和验收。 8.支持、协助无锡苏信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9.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资料归档、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投标中心 1.贯彻国家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制订并实施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2.审核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和评标办法。 3.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招标工作。 4.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 5.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和评标专家库。 6.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资料归档、安全保密、网站建设等工作。 (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组织召开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2.负责可经营资产和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3.负责公司投资的校内外企业的相关管理工作。 4.负责经营性房产的租赁及教职工周转房的租借工作。 5.支持骨干科研团队科技成果的孵化、培育、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 6.监督、指导校企合作项目中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 7.撰写资产经营年度报告,接受学校年度审计。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