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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自主技术应用研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者: |  发布时间: 2017-05-04 10:49:36 |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自主技术应用研发管理办法(试行)》(苏信院资〔2017〕1号)(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5月26日前将《自主技术应用研发项目申报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黄继超老师处。

已通过2017年第一、二批实验实训项目立项的自主研发项目不必重复填报,将按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附件1:自主技术应用研发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