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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2019年春季赴台湾四所科技大学研习交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体验境外高等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感受台湾大学生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将继续组织学生于2019年春季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桃园)、树德科技大学(高雄)、大仁科技大学(屏东)、明新科技大学(新竹)研习交流,双方院校学分互认,学费予以优惠。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在境外学习1个学期,预计2019年2月-2019年7月

二、学习内容

根据报名学生所选专业和我校老师教学计划的安排,由学生、我校和台湾院校的专业老师共同确定课程,最终需修满18学分。学生可在台湾院校选考国际证照,所学课程的学分与我校互认(即回校后根据在台成绩,转换成我校该学期成绩)。

三、报名对象和名额

我校与台湾院校相对应专业的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港澳台办最终确定赴台人选。

四、研习大学接受单位

1.龙华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系

机电工程学院

电机工程系

电子工程系

电信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系

商学院

资讯管理系

工业管理系

财务金融系

国际企业系

人文暨设计学院

观光休闲系

2.树德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信息学院

资讯管理系

物联网工程学院

资讯工程系

电脑与通讯系

物联网工程学院

电信工程学院

车用电子学士学位课程

汽车工程学院

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系

艺术设计学院

动画与游戏设计系

流行设计系

产品生活设计系

室内设计系

表演艺术系

3.大仁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人文暨资讯学院

数位多媒体设计系

艺术设计学院

观光事业系

商学院

餐旅管理系

4.明新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工学院

土木工程与

环境资源管理系所

建筑工程学院

五、研习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费用由学生另行承担,1个学期须承担的费用大约如下:

1.龙华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学杂费

NT$40,000

约9080元

2

住宿费

NT$10,000

-NT$20,000

约2300元

-4600元

宿舍费用及网络费用依宿舍房型及条件不同而调整

3

生活费/月(估)

NT$6000

-NT$10,000

约1360元

-2300元

2.树德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学费

NT$40,500

约9190元

2

住宿费

NT$10,000

-NT$11,000

约2270元

-2500元

每间提供免费冷气点数600点

3

入台证照费、保险费、活动费、健康检查费、宿舍保证金等

NT$5,950

约1350元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4

基本生活费

NT$10,000/月

约2270元∕月

3.大仁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学费+住宿费

NT$38,500

约8750元

2

医疗保险费,入台证件费,IC卡学生证

约NT$3400

约780元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3

寝具代购费

NT$2300

约520元

4

基本生活费

约NT$6000元-NT$8000元/月

约1400元-1850元/月

4.明新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研习费

NT$51,210

约11625元

2

住宿费

NT$12,000

约2725元

4人/房

NT$1,050

约240元

寝具费

NT$2,000

约455元

预收电费,多退少补

3

保险费、入台证办理费、电脑实习费、网路费、语言教室使用费等

NT$2,965

约673元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4

基本生活费

NT$10,000/月

约2270元∕月

研习交流期间,我校继续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研习交流学生的选课指导、学习辅导和学分转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在台的生活状况。学校按照规定正常收取相关费用,不需要保留宿舍的学生退还1学期住宿费。

六、奖学金

学校设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学生在台湾院校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给予3000元/生的奖励。各二级学院可进行相应经费配套。

七、办理程序

1.工作布置。港澳台办、学工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工处、二级学院、各班级分别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会议、班会上进行布置,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学生。(2018年12月7日前)

有意向的学生可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咨询电话:

杨諃老师83297191、13961876357

2.报名审核。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报名,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报名表”(附件1),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附件2);汇总到学工处,学工处会同港澳台办、教务处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12月21日前)

3.准备材料。获批学生按台湾院校要求(附件5),填写、提交入学申请表、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必须以繁体中文填写)、最近6个月内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电子版 (需符合境管局规格)、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交二级学院负责老师;学生家长签署承诺书(附件3);教务处提供学生在学证明书等材料;学生缴交机票费用、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费用。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和费用收齐后交港澳台办,由港澳台办统一转交台湾院校,预订机票,多退少补。(12月28日前)

4.办理证件。台湾院校帮助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正常情况需要15个工作日)。(1月9日前)

5.行前教育。港澳台办、学工处组织研习交流学生行前教育。(寒假前)

6.抵台学习。根据台湾院校开学时间抵台学习,缴交相关费用。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业老师指导学生选课,指定指导老师负责研习交流学生的沟通和管理。研习交流学生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研习情况,研习交流结束时撰写研习交流总结。(2019年2月-7月,具体时间根据台湾院校安排)

7.学分转换。交流学生返校后将在台湾院校的学习成绩材料、相关国际证书、研习总结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2019年9月15日前)

8.颁发奖学金。修满18个学分的同学可按照《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申请“学生国外(境外)短期研习项目奖学金”。(2019年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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