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体验境外高等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感受台湾大学生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将继续组织学生于2019年春季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桃园)、树德科技大学(高雄)、大仁科技大学(屏东)、明新科技大学(新竹)研习交流,双方院校学分互认,学费予以优惠。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在境外学习1个学期,预计2019年2月-2019年7月
二、学习内容
根据报名学生所选专业和我校老师教学计划的安排,由学生、我校和台湾院校的专业老师共同确定课程,最终需修满18学分。学生可在台湾院校选考国际证照,所学课程的学分与我校互认(即回校后根据在台成绩,转换成我校该学期成绩)。
三、报名对象和名额
我校与台湾院校相对应专业的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港澳台办最终确定赴台人选。
四、研习大学接受单位
1.龙华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
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系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机工程系
|
电子工程系
| 电信工程学院
|
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系
| 商学院
|
资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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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理系
|
财务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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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企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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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暨设计学院
| 观光休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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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德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
信息学院
| 资讯管理系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资讯工程系
|
电脑与通讯系
| 物联网工程学院
电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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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电子学士学位课程
| 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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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系
| 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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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与游戏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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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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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活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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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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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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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仁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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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暨资讯学院
| 数位多媒体设计系
| 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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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事业系
|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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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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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新科技大学
接受研习单位
| 我校可申报二级学院
|
工学院
| 土木工程与
环境资源管理系所
|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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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研习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费用由学生另行承担,1个学期须承担的费用大约如下:
1.龙华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1
| 学杂费
| NT$40,000
| 约9080元
| |
2
| 住宿费
| NT$10,000
-NT$20,000
| 约2300元
-4600元
| 宿舍费用及网络费用依宿舍房型及条件不同而调整
|
3
| 生活费/月(估)
| NT$6000
-NT$10,000
| 约1360元
-2300元
| |
2.树德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1
| 学费
| NT$40,500
| 约9190元
| |
2
| 住宿费
| NT$10,000
-NT$11,000
| 约2270元
-2500元
| 每间提供免费冷气点数600点
|
3
| 入台证照费、保险费、活动费、健康检查费、宿舍保证金等
| NT$5,950
| 约1350元
|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
4
| 基本生活费
| NT$10,000/月
| 约2270元∕月
| |
3.大仁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1
| 学费+住宿费
| NT$38,500
| 约8750元
| |
2
| 医疗保险费,入台证件费,IC卡学生证
| 约NT$3400
| 约780元
|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
3
| 寝具代购费
| NT$2300
| 约520元
| |
4
| 基本生活费
| 约NT$6000元-NT$8000元/月
| 约1400元-1850元/月
| |
4.明新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1
| 研习费
| NT$51,210
| 约11625元
| |
2
| 住宿费
| NT$12,000
| 约2725元
| 4人/房
|
NT$1,050
| 约240元
| 寝具费
|
NT$2,000
| 约455元
| 预收电费,多退少补
|
3
| 保险费、入台证办理费、电脑实习费、网路费、语言教室使用费等
| NT$2,965
| 约673元
|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
4
| 基本生活费
| NT$10,000/月
| 约2270元∕月
| |
研习交流期间,我校继续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做好研习交流学生的选课指导、学习辅导和学分转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在台的生活状况。学校按照规定正常收取相关费用,不需要保留宿舍的学生退还1学期住宿费。
六、奖学金
学校设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学生在台湾院校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给予3000元/生的奖励。各二级学院可进行相应经费配套。
七、办理程序
1.工作布置。港澳台办、学工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工处、二级学院、各班级分别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会议、班会上进行布置,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学生。(2018年12月7日前)
有意向的学生可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咨询电话:
杨諃老师83297191、13961876357
2.报名审核。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报名,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报名表”(附件1),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附件2);汇总到学工处,学工处会同港澳台办、教务处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12月21日前)
3.准备材料。获批学生按台湾院校要求(附件5),填写、提交入学申请表、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必须以繁体中文填写)、最近6个月内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电子版 (需符合境管局规格)、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交二级学院负责老师;学生家长签署承诺书(附件3);教务处提供学生在学证明书等材料;学生缴交机票费用、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费用。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和费用收齐后交港澳台办,由港澳台办统一转交台湾院校,预订机票,多退少补。(12月28日前)
4.办理证件。台湾院校帮助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正常情况需要15个工作日)。(1月9日前)
5.行前教育。港澳台办、学工处组织研习交流学生行前教育。(寒假前)
6.抵台学习。根据台湾院校开学时间抵台学习,缴交相关费用。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业老师指导学生选课,指定指导老师负责研习交流学生的沟通和管理。研习交流学生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研习情况,研习交流结束时撰写研习交流总结。(2019年2月-7月,具体时间根据台湾院校安排)
7.学分转换。交流学生返校后将在台湾院校的学习成绩材料、相关国际证书、研习总结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2019年9月15日前)
8.颁发奖学金。修满18个学分的同学可按照《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申请“学生国外(境外)短期研习项目奖学金”。(2019年9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