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改办关于征集教育改革创新
典型案例的通知
苏教改办﹝2016﹞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十二五”以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深化教育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展示我省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及时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现就做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应符合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突出改革创新,体现特色,富有成效,对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本次案例征集实行限额推荐。各市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承担国家教改试点项目的高校可推荐2个,其他高校可推荐1个。如无符合条件的案例,可不推荐。
三、请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十二五”以来的教育改革工作,择优推荐典型案例,并于5月9日前将案例材料和《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报送省教改办(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联系人:钱良,联系电话:025-83335164,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内容包括实施改革的缘由、重要举措、主要成效等,要真实准确,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言简意赅,数据翔实,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并在正文前附300字左右摘要。
四、省教改办将对各地、各校推荐的案例进行遴选,择优汇编成册,供各地、各校交流借鉴。
附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汇总表
省教改办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