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系统、网络教学平台密码管理办法,特提醒如下:
教科处不对各类人员的密码进行修改,仅提供初始化服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教科处进行处理;学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所在院系部进行处理。
另:自本学期起,为增强各系统使用人员的密码安全管理,保障各类人员安全使用密码,特此通知如下:
1.若学生密码丢失,需同时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至相关二级学院院办公室处理。
电信学院: 严老师 实训楼S3-305
机电学院: 王老师 实训楼S1-303
原电气系: 宋老师 实训楼S1-407
物联网学院:秦老师 教学楼J4-207
艺术学院: 沈老师 实训楼S4-215
商学院: 吴老师 实训楼S4-407
2.若教师和各类管理人员密码丢失,将不再接受电话处理请求,需带好身份证或工作证至教学与科研处(行政楼213)予以现场处理,并同时发送初始化密码请求至教学与科研处邮箱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