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智能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请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拟认定汪丹莹等15名同学为学生发展对象,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组织发展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请有不同意见者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或当面反映的方式向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7日
受理单位: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受理人: 张 炎 李亚东
受理地点:一号实训楼S1-305、三号宿舍楼3006办公室
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