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我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五次集中学习会。党委书记孔捷,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瑜,党委副书记辛春晖,党委委员、副院长孙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文平,党委委员、副院长徐振邦,党委委员、副院长宋丽娜,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孟庆东,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阚迺庆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孔捷主持。
党委委员、副院长孙萍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孙萍副院长以《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为题,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九类违纪行为的处分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她从“强化学习,明晰组织纪律要求”“认真检视,查找遵守组织纪律的不足”“增强党性,提高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接受监督,有效规避违纪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谈了学习体会。
孙萍副院长领学后,读书班成员、教务处处长孔原、财务处处长宗燕、国资处副处长喻永康、物联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华驰、物联网工程学院院长季云峰等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内容,结合部门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孔捷书记在总结中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干部)参加学习会。(宣传部/文:黄之晓,图:杨硕,审核:阚迺庆、罗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