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11 点击数:

关于开展学校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加强以师德为核心的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为人才培养工作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五届师德标兵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训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牢固树立政治法制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严格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以身作则,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自身修养,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教风师风影响学生;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热爱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爱护每位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恪守教师职业操守。弘扬科学精神,坚持追求真理,坚持实事求是,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合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持抵制一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4.担当教师社会责任。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回报人民。

5.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坚持以学生为本,学为人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身作则,身正为范,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为学生做好表率;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自觉维护高校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

6.致力学校事业发展。自觉维护遵守《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章程》,带头传承厚植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的校风、教风、学风,认同践行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校训;爱校如家,维护学校形象和荣誉,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能自觉处理好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甘为人梯,积极营造“团结、平等、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勤奋向上、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评选标准

师德标兵的评选应首先具备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师德标兵(2016年下半年至今):

(1)教学测评获得一次优秀及以上;

(2)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排名前三);

(3)主持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

(4)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第一完成人)

(5)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排名第一);

(6)主要参与并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市级及以上项目(排名前三),贡献突出;

(7)省“333工程”、“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培养对象;

(8)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至少获得一次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称号。

(9)个人优秀事迹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

注:申报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不列入评选条件,可以作为参考。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6月20日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候选人提名并报学校人事处。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1人。

(1)开展教职工民主评议活动,酝酿师德标兵候选人提名;

(2)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学生的意见;

(3)各教学部门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师德标兵候选人正式提名;机关党总支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师德标兵候选人正式提名。

2.评委会初审。学校成立第五届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6月底,评委会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推荐情况,评选出学校“师德标兵”候选人,全校不超过6名。

3.公示。学校“师德标兵”候选人通过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党委会审定。7月上旬,由党委会审定本届学校“师德标兵”名单。

5.表彰和宣传。经党委审定,学校授予“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第五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在教师节表彰奖励。获奖人员将作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学校组织对师德标兵进行广泛宣传。

四、材料要求

各部门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署意见,并另外整理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材料提交要求:

1.附件1推荐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附件2对照表(纸质稿1份)

3.附件3推荐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4.事迹材料(纸质稿1份)

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稿。

请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以上材料,于2018年6月20日14点前把以上材料交给人事处周玲老师,逾期不补,视同放弃推荐。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引导无私奉献、建功立业的过程,积极发动,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先进分子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在前四届评比活动中已被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一般不再列为候选人。

附件1师德标兵推荐表

附件2 推荐人申报条件对照表

附件3推荐人情况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6月8日

附件1师德标兵推荐表.docx

附件2推荐人条件对照表.docx

附件3推荐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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