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成〔2017〕8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
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成人高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内容,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苏教社教〔2016〕2号)要求,加快培养现代产业急需人才,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成人高校招生体系,经研究,2017年我省继续试行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积极建立高校主导、企业参与、招办监督的三方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的试点工作。
各市招考部门要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管理下,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管理力度,积极参与试点院校工作,安排好改革项目考生的报名工作,主动指导和监督试点院校在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各试点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把招生质量关。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成教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成立以成教部门为主体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我省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试点办法开展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录取工作结束后,各试点院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做好今后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规范试点院校及专业范围
省内人才培养质量高、教学管理严、办学声誉好、招生规范的成人高校均可申请参加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试点。招生专业范围主要为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艰苦专业、我省规定的部分户外性质专业、江苏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以及有助于农民工提升学历与能力的相关专业等。招生层次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不参加试点。
三、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试点院校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本校改革项目的招生章程,明确改革项目的报考条件、选拔标准,提出刚性的推荐条件和操作性强的考试办法,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为保证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试点院校改革项目招生计划在本校招生总规模内实行单列,总招生数量在5万人左右。
四、强化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
1.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试点院校要严格按照我省试点工作办法和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严禁委托校外教学点或者其他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实施。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格把好“协议关”、“报名资格审核关”和“考试关”。凡在行业、企业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出现签订虚假协议,或在考试过程中大规模舞弊等严重问题的学校和企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资格,并削减下一年总招生计划的处罚,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坚持协调发展原则。试点院校要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以实现终身教育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协调发展改革项目和统一考试的招生规模。应从本校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合作的行业、企业,科学设置招生专业、考试方式,倡导良序竞争,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精神,本科院校应以培养本科层次为主,本科院校招收的专科专业应在省教育厅批准的专业目录内,专科院校应积极拓展专科生源。试点院校间要加强协调,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能由一所高校承担试点工作。
3.明确重点任务要求。农民工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及文化素质,畅通其发展上升通道,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脱贫攻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发展战略,是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试点工作中,要向农民工倾斜,制定有效招生章程、培养计划,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促进产业转型,助力万众创新,使其融入城市生活,助推终身学习。
4.切实实施“阳光招考”。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信息必须纳入省教育考试院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凡拟被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用人单位分别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凡通过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5.不断加强自省自律。试点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项目是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重要创新,是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延伸,是成人高校拓展生源、树立品牌的重要途径。各院校应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形象,自觉抵制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树立诚信宣传、诚信招生、诚信办学的理念,建立自主考试规章制度,健全自主招生管理体系,细化自主招生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考试招生事件发生。
附件:1.江苏省2017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 项目试点办法(试行)
2.江苏省2017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
项目申报表
3.江苏省2017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
项目试点工作日程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