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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巡回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9-27点击数: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不断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有效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发现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大力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教指委)、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研究中心将联合举办首届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巡回教学展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加教学展示活动的教师,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印发的《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教学建议》,从以下规定的授课范围中选择一个主题,设计讲授15分钟以内的课程。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结合长征胜利80周年宣讲红军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和宝贵经验;

  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成效;

  4.成功举办G20杭州峰会对于中国和世界的深远意义;

  5.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二、参与对象

  全省高校在职的形势与政策课任课教师。

  三、活动流程

  首届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巡回教学展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授课范围自行组织教学展示。

  第二阶段:由省教育厅组织我省各高校(含中央部委属高校)进行教学展示。

  第三阶段:由分教指委在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网上微课展示和现场授课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由分教指委根据第三阶段活动情况,择优组织部分教师赴北京、上海、辽宁、山东等地高校进行公开教学,邀请各地思政课教师现场观摩,在各地举办形势与政策课专题教学研讨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大力支持教师参加各阶段活动,保证教师的活动时间及必要工作条件。

  2.省教育厅将选拔1-2名教师参加第三阶段活动。各高校可择优推荐1名在教学展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参加省教育厅选拔,并于1022日下午5:00前,将本校推荐教师的推荐表(附件)纸质版1份寄至省教育厅社政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林界辉,联系电话:025-83335662,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社政处,邮政编码:21002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首届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巡回教学展示活动教师推荐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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