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1. 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2.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3.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由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择优与相关本科院校开展建设,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 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申报要求:
(1)2015年电信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和商学院已经申报“3+3”分段培养的项目(见下表),后期继续实施,请重新填写申报书。
(2)新增专业开展合作的请与对方联系人沟通协调,合作的需符合省通知相关合作规模要求(详见省通知),并填写申报书。
2.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由电信学院和商学院继续申报。新增专业请在落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后申报。
三、总结要求
2015年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所有参加2015年试点的牵头院校均应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材料。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标准修订,学籍管理,教学组织实施,教材选用与开发,校企合作推动,师资培养培训,招生录取及转段升学要求,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四、材料要求:
1. 2016年项目申报材料。申报2015年“3+2” 、“3+3”试点项目(新申报和继续申报)应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填写附件: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2. 2015年试点项目工作总结。所有2015年参加 “3+2” 、“3+3”试点项目的系部,由双方合作院校相关系部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共同撰写总结材料。
四、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在填写申报书后完成合作院校盖章工作。
请申报部门于5月9日把合作院校已经盖章的申报书纸质稿一式叁份、工作总结纸质稿一式叁份和以上电子稿,交给教学与科研处周舫老师。学院将在汇总审阅后统一盖章寄出。
其他相关申报事宜请参照省通知,
祝大家申报顺利,谢谢!
教学与科研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