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社发〔2016〕4 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将推荐申报杰教师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1.评选范围。支持学校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师。
2.推荐条件。按照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的 “杰出教师”人选需将个人的思想品德、示范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二、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人选(可以不推荐),于今天(23日)14点前报教学与科研处周舫老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于24日15点前报教学与科研处周舫老师。
3.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审核盖章后报送。
4.其他事项请见省通知
祝申报顺利,谢谢!
教学与科研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