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校内勤工助学是我院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和素质拓展的平台,也为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支持。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做好2019年度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预算,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需做好2019年度的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用工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设岗、锻炼学生能力的原则;
2、一般情况下,各用工单位原固定岗位人数不得增加,若需增设新岗位,需提交详细的新增岗位申请说明,部门(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后,最终确定各单位合理的岗位及人数;
3、为保证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不影响学习和生活,建议用工单位给每名学生安排的每月工作时间控制在20小时至40小时之间,不超出40小时;
4、用功单位应制定专人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指导、考核和管理,将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时间按要求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以便发放工资;
5、各用工单位在9月20日前将《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表》(见附件)发送至蒋芬芬老师一点通,若有新增岗位的单位,将新增岗位申请说明纸质稿交至学工处225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