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相关课程负责部门:
教学质量数据采集工作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苏信院教【2016】11号文件精神,进行本学期教学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和说明如下:
一、教学督导、同行、考核小组测评安排
1. 教学督导、同行、考核小组人员的评价范围设置及测评安排
(1) 填写表格
2019年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相关部门课程负责人填写《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教学督导、同行成员表》、《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以电子稿反馈至质量管理处邮箱;请于6月12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中设置相应评价主体的评价范围。
(2) 评价范围设置时请注意三类人员与教务系统中的对应关系
●“教学督导”对应教务系统中“督导”。
●“同行”对应教务系统中“同行”。
●“考核小组”对应教务系统中“考核小组”。
(3) 二级院部教学督导、同行、考核小组的测评时间
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10日。
(4) 教学督导、同行、考核小组测评入口及步骤:进入教务系统----用户登陆----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老师要准备好自己的工号(教务系统中的工号)。
1. 测评主体说明
测评主体包括学生、教学督导、同行、考核小组四类人员。
测评主体 |
组成成员 |
测评对象 |
测评角度 |
学生 |
学生 |
本班本学期所有理论、 实践课程教师 |
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状况 |
教学督导 |
教学督导成员 |
承担本院系、部门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校内兼课、校外兼课、校外兼职) |
听课情况 |
同行 |
本教研室所有参加 本次测评的教师 |
本教研室所有参加本次测评的教师(含校内兼课、校外兼课、校外兼职) |
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 |
考核小组 |
二级院(部) 党政领导 各教研室主任 或教师骨干 学工处、创新创业学院等课程负责部门 |
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辅导员、班主任、校内兼课、校外兼课、校外兼职) |
1、教师教学基础材料的规范、齐全、质量情况 2、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师资队伍等专业建设综合情况 |
测评主体说明表
注:1、同行测评中,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只作为评教客体(被评),不作为评教主体,请系统设置时加以注意。
注:2、二级院(部)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督导和院(部)考核小组各成员工作范围的不同自行调整测评对象范围,但须对测评对象全面覆盖。
注:3、二级学院的辅导员、管理人员承担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相关课程的,由二级学院纳入学工教研室进行督导、同行、考核小组测评。学工处、创新创业学院课程负责人组织对非二级学院的任课教师进行督导、同行、考核小组测评。
二、各院学生测评安排
1.学生具体测评时间安排
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5日。
2. 学生测评入口及步骤:测评时务必让学生在浏览器的地址中直接输入教务系统的IP地址访问:进入教务系统----用户登陆----网上评教----提交教学评价表;学生要准备好学号(教务系统中的学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核查教务系统中本学期所有教学任务设置情况(实践课程、理论课程),保证教学任务和相应教师严格对应。
2. 本次测评要求2017、2018年级的学生参加。
3. 为解决个别测评主体因多种身份交叉引起权重过大情况,每一位参与测评人员只可作为1类测评主体;所有的测评主体都不做自我测评。
4. 各二级院部、相关部门领导、教务秘书应在教务系统中适时监控本部门网上测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质量管理处反映。
5. 本轮测评工作系统开通的时间段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5日,请各部门及时完成测评任务,不要有遗漏。
附件1. 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教学质量测评二级院部教学督导、同行成员一览表
附件2. 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各二级院部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质量管理处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