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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关于组织学生2015年秋季赴台湾两所科技大学研习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体验境外高等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感受台湾大学生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将继续组织学生于2015年秋季赴台湾树德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研习交流,双方院校学分互认,学费予以优惠。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在境外学习1个学期,预计2015年9月-2016年1月

二、学习内容

根据报名学生所选专业和我院老师教学计划的安排,由学生、我院和台湾院校的专业老师共同确定课程。最低选课需超过18学分,最终需修满总学分15学分。学生可在台湾院校选考国际证照。所学课程的学分与我院互认(即回校后根据在台成绩,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

三、报名对象和名额

我院与台湾院校相对应专业的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院系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全院研习交流学生总数不超过30名。

四、研习大学接受单位

1.台湾树德科技大学接受单位

树德科技大学接受研习单位

我院可申报院系或专业

学院

系所

专业

所属院系

资讯

学院

电脑与通讯系

软件技术

物联网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2.台湾明新科技大学接受单位(无物联网系名额)

五、研习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费用由学生另行承担,1个学期须承担的费用大约如下:

1.树德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学费

NT$40,500

约8100元

2

住宿费

NT$10,000

-NT$11,000

约2000元

-2200元

每间提供免费冷气点数600点

3

入台证照费、保险费(意外险)、活动费、健康检查费、门卡钥匙保证金等

NT$2,650

约530元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4

往返机票

约3000

票价因时间、人数波动

5

基本生活费

NT$7,000元/月

约1400元∕月

2.明新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项目

费用

备注

新台币

换算人民币

1

研习费

NT$51,210- NT$44,617

(工学院学杂费NT$51,210;其他学院学杂费NT$44,617)

约10242元

-8923元

2

住宿费

NT$12,000

约2400元

4人/房

NT$1,050

约210元

寝具费

NT$2,000

约400元

预收电费,多退少补

3

保险费、入台证办理费、电脑实习费、网路费、语言教室使用费等

NT$2,965

约593元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4

往返机票

约3000

票价因时间、人数波动

5

基本生活费

NT$7,000元/月

约1400元∕月

研习交流期间,我院继续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育工作,各院系做好研习交流学生的选课指导、学习辅导和学分转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在台的生活状况。学院按照规定正常收取相关费用,不需要保留宿舍的学生退还1学期住宿费。

六、奖学金

学院设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学生在台湾院校修满规定学分后,学院给予3000元/生的奖励。

七、办理程序

1.工作布置。合作与交流办、学工处、教科处和各院系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工处、院系、各班级分别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会议、班会上进行布置,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学生。(2015年4月30日前)

有意向的学生可向合作与交流办、教科处、学工处咨询相关情况。咨询电话:

李敏明老师85804253、13921299716

尤东升老师88260128、13921193939

吴海燕老师83296031、13961806662

2.报名审核。各院系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报名,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报名表”(附件1),院系进行初审并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填写“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附件2);汇总到学工处,学工处会同合作与交流办、教科处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院长办公会根据赴台研习交流人数,确定是否需要派相关人员护送学生到台湾院校。(5月15日前)

3.准备材料。获批学生按台湾院校要求(附件5),填写、提交入学申请表、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必须以繁体中文填写)、最近6个月内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电子版 (需符合境管局规格)、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交院系负责老师;学生家长签署承诺书(附件3);教科处提供学生在学证明书等材料;学生缴交机票费用、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费用。院系将相关材料和费用收齐后交合作与交流办,由合作与交流办统一转交台湾院校,预订机票,多退少补。(5月29日前)

4.办理证件。台湾院校帮助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正常情况需要15个工作日)。(2015年6月)

5.行前教育。合作与交流办、学工处组织研习交流学生行前教育。(暑假前)

6.抵台学习。根据台湾院校开学时间抵台学习,缴交相关费用。各院系指定专业老师指导学生选课,指定指导老师负责研习交流学生的沟通和管理。研习交流学生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研习情况,研习交流结束时撰写研习交流总结。(2015年9月-2016年1月,具体时间根据台湾院校安排)

7.学分转换。交流学生返校后将在台湾院校的学习成绩材料、相关国际证书、研习总结交院系,院系和教科处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2016年3月4日前)

8.颁发奖学金。修满15个学分的同学可按照《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4),申请“学生国外(境外)短期研习项目奖学金”。(2016年3月底前)

附件:

1.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2015年秋季学生国(境)外研习交流报名表

2.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

3.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2015年秋季学生国(境)外研习交流家长承诺书

4.《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5.台湾院校相关研修资料

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