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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2-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工作操作流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制定本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转本”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成满 陆国平

成 员:任 远 任建伟 陆锦军 辛春晖 张 瑜

下设三个工作组:

1、推荐评审组

组 长:陆锦军

成 员:顾正刚 陈艳艳 钱自杰 邓 红 孙 萍 金卫国 谢 涛 钱键良 曹 菁

朱 俊顾晓燕 李新翔 武 汉 过正达 蔡克炎 马 伟 蔡丽巍

2、推荐督察组

组 长:任 远

成 员:顾 倩 宗 燕

3、报名工作组

组 长:顾正刚

成 员:宋丽娜 徐 斌 华 晔

二、指导思想和推荐原则

指导思想是:推荐“品学兼优、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创新潜质和在某些领域有浓厚兴趣、突出才华和明显专长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推荐条件

符合《关于做好2013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招生条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具体为: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成绩;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推荐办法

1、推荐条件:同时具备以上推荐条件,自愿申请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上交申请材料(附件1:学院推荐评审表)。

2、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共15人,具体推荐专业类别和各接收专业推荐名额见附件3,各系推荐对应接收专业的人数不得超过学院下达给各系的推荐名额,学院推荐对应接收专业的人数不得超过省下达的推荐名额。

3、推荐程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初审后,各系计算报名学生的6门核心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英语(通过四级及以上计100分,三级B*0.9计,三级A按实计)计算机考级平均分、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同一专业的核心课程应相同。量化得分=核心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40%+英语计算机考级平均分*3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30%,教科处、学生处审核。

4、推荐评审:学院推荐评审组按照量化细则,确定各接受专业的推荐名单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5天)。推荐学生填写附件2:推荐报名表。

五、日程安排

1、推荐工作会议时间:2013年3月4日下午

2、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3月6日

3、各系提交学生报名申请时间:2013年3月6日至3月7日。

4、系部初审时间:2013年3月7日至3月8日(报送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给华晔老师)。

5、各项材料审核时间:2013年3月9日

6、推荐评审时间:2013年3月10日

7、领导小组审核时间:2013年3月11日

8、公示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3月17日。

9、上报时间:2013年3月17日

六、监督和约束机制

“专转本”推荐工作将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学院“专转本”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 “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推荐工作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推荐督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推荐系部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经学院评审推荐后确定的自主招生推荐报名人选须在校内网上进行公示。如发现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学生的推荐资格,并且将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教学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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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