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政治标准”的基本内涵。具体地说,“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二是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严守纪律,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深入考察,着重看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防止降低标准和曲解标准,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忽视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三要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防止“带病入党“,保证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