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含成绩表)。
2.学生凭推荐表(成绩表)复印件参加“双选”洽谈。
3.落实单位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分别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公章。
4.上述两表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交市人才部门鉴证。
5.把市人才部门鉴证后的材料由系部收齐交给招就办,由学校统一去省厅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6.凭报到证迁出户口、寄发档案。
7.毕业生到校领取毕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8.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审核备案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交给市人才中心(市场)办理报到手续。
9.转户口关系,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签署同意落户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