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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根据《江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做好2015年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工作,使他们能在校全身心投入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核定人数

金额(万元)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

1.325

机电工程学院

40

5.3

物联网工程学院

12

1.59

艺术设计学院

13

1.7225

10(装潢、广告专业)

1.7

商学院

46

5.405

合 计

131

17.0425

二、减免要求

1.各二级学院院系如有申请全额减免学费的同学,请在2015年11月9前提出申请,减免学费金额为学费的1/4,按照文科4700、工科5300(除艺术设计学院广告、装潢2个专业6800外)的学费标准。

2.各二级学院应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费减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爱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突出特困的原则,认真听取学生意见,从严做好特困生学费减免的审核工作。

三、上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11月13前将《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1)、《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顺序相同)、《申请学费减免学生信息汇总》(附件3)上报学生工作处蒋芬芬老师处。

四、学生处咨询电话

蒋芬芬老师 0510--83296031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