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帮困助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帮困助学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操作工作的通知 (苏教助中心(2015)24号)

发布日期:2015-06-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对助学贷款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增加了高校续贷声明审核、收费标准维护等功能。我中心联合开行江苏分行对系统新功能及相关操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今年,续贷学生申请开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有关要求,在今年受理工作开展前,各高校应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在校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生源地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录入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要求,助学贷款额度原则上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该项规定,今年,生源地系统中增加了学费、住宿费维护功能,各高校在受理工作开展前将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录入系统,作为学生贷款额度的审核依据。

系统操作方法: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系统,在“高校收费情况”功能中录入或修改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内容包括:院系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备注。具体说明如下:

1.各高校录入的收费标准仅作为审核贷款额度的参考依据。

2.若多个院系或专业的收费标准相同,录入一条数据即可,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例如,在【院系专业】中录入“计算机等12个院系”,在【备注】中列明12个院系的具体名称。

3.若全校所有院系或专业收费标准相同,录入一条数据即可,在【院系专业】中录入“各院系专业”。

4.若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的收费标准不同,需分别录入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的收费标准,并在【备注】中注明“研究生”或“非研究生”。

5.除研究生和非研究生情况外,若存在多种收费标准,如各年级标准不同、男女生标准不同、各类公寓标准不同等,可在【学费】和【住宿费】中录入均值,并在【备注】中进行简要说明。

三、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四、做好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工作

开行于每年11月中旬集中进行贷款发放,每天的发放资金汇总后划付至各高校的收费账户。为确保顺利完成贷款发放,各高校应及时在生源地系统中维护、更新收费账户信息,确保发放资金按时到账。

系统操作方法: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系统,在“高校账户维护”功能中录入或修改本校收费账户信息,内容包括: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行号等。对于不再使用的旧账户,应及时将“账户状态”修改为“无效”。

五、做好动态口令牌更换工作

为更好地使用助学贷款系统,开行将使用动态口令牌(以下简称“口令牌”)替代U盾作为系统的安全接入工具,提升系统访问速度,U盾将停止服务。请各高校按照苏教中心(2015)18号文要求,完成更换手续。

口令牌使用说明:1.输入网址(https://zxdk.cdb.com.cn),打开动态口令牌验证页面。2.输入用户名和动态口令牌上显示的密码。3.按网页提示下载并安装插件(仅首次登录时安装,约1-2分钟)。4.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入,打开登录页面。5.使用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正常登录(此环节与U盾登陆方式相同)。6.使用时如有疑问,可问询系统服务热线010-88309931,或QQ:1040160003。

六、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应于6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会根据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情况、续贷组织和续贷声明填写、高校账户信息维护、收费信息录入、毕业确认、电子回执录入等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完成情况将作为每年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