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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新生中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10-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新生班的贫困生认定说明如下:

一、每位申请认定的学生(本人)需要上交的表格包括:

1、附件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附件2《贫困生认定申请表》

3、附件4《经济量化指标体系表》

二、本人需要附加的证明包括:(详见附件7)

1.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包括父母、未成家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收入证明,相关要求如下:

(1) 家庭主要成员如有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2) 家庭主要成员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工资卡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且必须有最近一个月的工资记录;

(3) 家庭主要成员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含在家务农人员),由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

(4) 家庭主要成员中(除本人外)年满16周岁,在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管理部门出具在读证明。

2.家庭主要成员中若有伤残人员,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或伤残鉴定书复印件;有大病患者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日期从提交认定申请的当日开始推算)的医药费清单;有长期患慢性疾病的,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年治疗花费情况的证明或清单;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需出具事件责任认定、处理结果、是否有赔偿等材料;

3.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户口簿复印件;

4.家庭需赡养老人情况(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供乡镇民政部门有效证明。证明中需说明是独立赡养还是共同赡养以及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若身体患有疾病,需参照第三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遭遇地震、旱灾、洪灾、泥石流、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注明因灾造成的损失情况);

三、认定程序

1、在班级中,选出9位(可以多于9人)认定组成员,建议各宿舍都有代表。

2、认定小组人员在班级中公示3天。

3、认定小组对学生上交的表格和附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了再进行评议。

4、认定小组根据学生的现实情况,填写附件5《贫困生认定民主评议表》,以及《贫困生民主评议记录表》

5、确定贫困生最终人数和贫困程度。

6、以班级为单位,按格式填写附件6《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并打印一份纸质稿。

7、将电子表发送到年级辅导员一点通,纸质汇总表连同每位贫困生的材料,上交给学生管理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

8、由学生管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适当公示(5工作日)。

9、贫困生签订《认定诚信承诺书》

该工作,请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电话给浦老师(13626231360),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