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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点击: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实训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16﹞10 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和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 件精神,实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卓越计划,加快发展与技术进 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现 代职业教育,现就“十三五”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 训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一轮产业和科技革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江苏经 济转型升级,推动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升 贡献度,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高等职 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高职院校与技术先 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深度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有效整合高职院校、行业企业资源,保持实训平台设备设施与企 业技术同步更新,以深化产教融合为着力点,以产教深度融合平 台建设为依托,将校企协同育人贯穿于教育教学改革全过程,切 2 实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 才培养质量,提升高职教育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导向。面向江苏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 产业发展需求,服务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于产业链优化提 升,服务于企业技术升级。 坚持扶优扶特。优先支持产教融合紧密、具有较好基础条件、 人才培养改革力度大、支撑企业发展好的高职院校,建设国内一 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实训平台。鼓励对既有的实训基地进行 升级建设。 坚持多方共建。发挥政府的统筹、管理、监督作用,发挥行 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功能,利用企业的技术、装备、人才、信 息优势,形成政行企校多方共建格局。 坚持开放共享。实训平台原则上按照专业群或产业链进行建 设,扩大实训平台的服务面和受益面;鼓励实训平台向社会开放 共享,成为面向区域或行业的教育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 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三)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 100 个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实训平台。

1.打造一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支撑专业(群)建设,装 备先进,全国领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实训平台。

2.培养大批适应企业创新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产生一批创新创业典型。

3.建立健全实训平台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和校企协同育人机 制,实现政行企校的教育资源、实训要素有力整合和有效汇聚。

4. 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实训资源,培养造就一批 “教练型”教学名师,显著提升技术积累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实训平台建设运行机制。构建合作、合资、参股 等实训平台建设模式,成立实训平台管委会、理事会或董事会, 形成利益相关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建立依托实训平台的校企协 同育人机制,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建立实训平台协同创新 机制,形成创新创业要素积聚效应,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搭建新平台。建立多方持续投入机制,企业投入不低于省财政投 入的 30%。改革用人机制,建立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制度。

(二)校企同步更新实训平台设施设备。与行业企业主流技 术同步,配备真实设备,校企联合开发实训新设备,实训设备持 续更新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建设 O2O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数字化实训资源,满足学生和企业员工自 主学习。实训工位满足专业(群)教学需要,总体利用率高。

(三)构建职业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体系。对接最新职业标 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突出职业素 质特别是工匠精神培养,构建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实 训教学及考核标准,不断更新实训项目与内容。高度重视实训平 台的软环境建设,注重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教育的有机融合, 发挥企业文化育人功能。

(四)加强并优化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共建实训指 导教师队伍,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指导能力强的专职实训 指导教师,专职实训指导教师的双师素质比达 100%;合作企业按 照不低于 30%的比例配备技术骨干和特殊技能人才作为兼职实训 指导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指导实践教学比例不少于 30%。

(五)提升实训平台实践育人和服务能力。校企联合开展技 术技能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工作,社会培训年均不 低于 500 人次。校企共建应用技术研发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建立重点产业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联合体,“四技”服务到帐经费 年均不低于 100 万元。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分层次、分类型 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扶持体系,成功孵化一定数量的学生 创新创业项目。

三、项目实施

(一)建设数量 按照“一次遴选、分批建设”的原则,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分别建设 30 个、35 个、35 个,到 2020 年,建成 100 个江苏省 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 实训平台实行限额申报,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含立项 建设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 3 个,其他高职院校不 超过 2 个。

(二)申报条件

1.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支柱新兴产业。

2.专业(群)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与基础。近 3 年企业投入 的设备设施等价值,工科、农医类不低于 100 万元,其他类不低 5 于 50 万元,并且有持续更新的机制;所支撑的专业(群)校企合 作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等。

3. 校企联合申报,突出企业作用。合作协议须明确:企业投 入不低于总投入的 30%,明确投入方式和时间;企业提供行业主流 技术和设备,同步更新实训平台技术和设备;校企联合组建实训 平台管理团队,企业派专人常驻等内容。原则上,申报共建的合 作企业不超过 3 个。

4.方案设计科学,预期成效显著。实训平台建设周期为 3 年。 原则上,实训平台建在高职院校校内。实训平台建设机构、经费 等保障措施有力。

(三)项目经费

入选立项建设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服务一产和二产类项 目资助 350 万元/个,服务三产类项目资助 250 万元/个。省属公 办高职院校由省财政全额资助,其他公办高职院校省财政按照全 额的 1/2 资助,民办高职院校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经验收达到建 设目标的奖励 50 万元)。非省属高职院校的举办方对项目建设经 费的支持情况将作为项目评审的参考。 项目学校要通过共建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积极争取地 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的投入。

四、项目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职院校应建立由院(校)长牵头,分管院(校)长具体 负责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的组织领 6 导,同时应组建由高职院校、合作企业、政府及行业相关部门组 成的领导协调小组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二)实施过程监控 建设江苏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 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报送企业投入、实 训设备更新、实训平台使用等方面的信息,为分析、评估实训平 台建设、运转状况,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提 供依据。

(三)强化绩效考核 制定实训平台绩效考核方案。项目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联合对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实训平台建设绩效。对通过 验收的项目确认公布,并对建设成效显著、运行机制完善、绩效 特别突出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建设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项 目,取消立项,已下达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从以后年度相关拨款中扣减。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