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建设项目(SB-201411-009)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1-26 00:00:00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广播级高清录播教室系统及广播级高清便携式录播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B-201411-009
二、项目名称: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录播教室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
    为满足我校优质课程共享与录制的基本要求。现拟建设高清录播教室一间,含相关的中央控制、扩声、灯光、资源管理发布、装修等系统及环境建设。该工程应遵循技术先进、功能应用便捷、性能稳定、环境优雅等原则进行设计与建设。主要用途为:依托学校现有校园网、Internet网,建立实时、高画质、全自动/手动的智能录播系统,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共享课程、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专业资源库建设、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资源平台建设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随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所要求到的原厂盖章的服务承诺函和授权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使用用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需提供类似案例合同3个以上);
5.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和施工设备安装的成功案例并提供案例彩色图例展示。
6.投标时要出具原厂针对本次采购的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函(投标时提供);
7.投标单位应指定专人为此项目执行总负责人,此负责人应熟悉此类项目实施的各种设备性能及各项施工技术及工艺,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问题解决和沟通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种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经验。投标单位应提供此项目执行负责人的项目实施背景情况介绍。项目实施期间,除招标单位另行提出,不得更换项目执行总负责人。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4年5月-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5月-10月的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需要购买,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预审制,招标响应人报名时提供所需资料。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8日~12月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 13:30~16:00 时
4、获取招标文件程序: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授权代表投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向学院递交标书。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商务部分:武珺,联系电话:(0510)83296692,15152222969;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号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行政楼112
技术部分: 魏主任 18951519181
肖伟 联系电话:18205033214
                     
招标单位:江苏信息职业职业技术学 院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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