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坚决杜绝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广泛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教育部的此项规定传达给每一位教师。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引导教师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提高对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不正之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关规定和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此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要组织教师以书面方式对拒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做出承诺,杜绝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要抓住关键人,特别是直接和学生接触的教职员工;要抓住关键环节,特别是考试、组织发展、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评定、评优等;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特别是新生报到、开学、考试、补考、重要节日等。
监督举报电话:0510-8329657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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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
附:《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