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范围主要是汽油、酒精、农药、灭鼠药等易燃易爆剧毒物体。
二、对于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
三、公司设专库存放,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危险品仓库要有明显标志,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配齐灭火器具,加强防盗、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
四、采购危险物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危险品进出仓库,应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和发放登记工作,认真填写《危险品出入库记录表》。危险品领用要计量,使用有监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
五、领用危险物品, 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交专人负责落实, 要求二人领料。严格办理出库手续, 认真填写记录表,写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应根据使用情况分多次领用,每次领取最少数量。
六、对使用危险物品的员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戴防护口罩、手套,防止中毒,严禁将危险物品随意带离工作场。使用完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废油布、剩余残渣、废弃溶液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七、危险物品的采购,严格按需要制定出购置计划,必须根据二个条例的规定要求,办理相关采购手续,向经营此类危险品的合法部门采购。
八、采购危险品应专车运输,严禁人品混带,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搬运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和倾倒。
九、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十、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