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绿色、环保、生态、和谐”校园,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要求,后勤服务总公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杯。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12年4月1日起,校园内各食堂禁止销售一次性塑料杯装的豆浆、各种饮料、粥。
2.请广大师生员工在用早餐时使用食堂提供的餐具或者自备餐具就餐。
3.如校园内食堂窗口违反本规定,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并请广大师生共同监督、配合。
监督电话:后勤服务总公司 83296809(内线7110)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