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苏信院学〔2020〕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我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实行二级管理模式,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做好评定、审核、公示、审批、经费发放、荣誉表彰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奖项及金额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学生。
奖项及金额:一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45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学期)。
二、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期/学年未受过告诫、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参评学期/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符合相应的评定条件。
三、评定具体条件
(1)学期学业素质测评成绩按班级从高到低排名(至少前50%),按照班级分配名额,依次获得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学期素质拓展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30%,或素质拓展测评成绩85分及以上。
(3)《劳动实践》课成绩及格及以上。
(4)在创建文明校园、先进班集体,各类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①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
②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技能比赛、科技制作、创新实践和论文评比或在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者。
四、工作步骤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及测评成绩公布。辅导员参照《辅导员和班主任学工系统综测成绩模块使用说明》(见附件1)对所带班级2023-2024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进行初始化计算(素质成绩来源为“千日修养”平台,学业成绩来源为教务系统,若学生成绩有变动,需再次初始化);同时,辅导员将综合测评结果从系统中导出,公布给各班,凡对公布的成绩和排名有疑问的学生,均可向其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异议,二级学院相关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网上申报与审核。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网上申报和班主任审核工作,操作流程见《学生申请奖学金操作指南》和《学院奖学金班主任审核流程》(附件2、3)。第二阶段:各二级学院负责评奖评优辅导员和学工副书记完成网上审核,操作流程见《学院奖学金辅导员审核流程》(附件4)。第三阶段:各二级学院于3月15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参加技能竞赛未认定成绩的学生班级暂缓开展评奖工作,待成绩认定后,按要求开展此班级评奖工作。
4.材料上报。3月23日前,将评奖情况汇总表纸质和WORD版电子材料(附件5)报学生处胡正平老师备案,3月29日前,将学校财务系统奖学金发放最终导入EXCEL电子材料报学生处胡正平老师备案。
4月12日前,将《全国资助中心--导入模板--学校奖学金》(附件6)报学生处胡正平老师备案。
五、名额分配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处
二级学院 |
参评人数 |
一等奖学金人数(3%) |
二等奖学金人数(5%) |
三等奖学金人数(8%) |
微电子学院 |
1422 |
43 |
71 |
114 |
智能工程学院 |
2053 |
62 |
103 |
164 |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 |
1013 |
30 |
51 |
81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1620 |
49 |
81 |
130 |
艺术设计学院 |
869 |
26 |
44 |
70 |
商学院 |
2104 |
63 |
105 |
168 |
建筑工程学院 |
810 |
24 |
41 |
65 |
士官学院 |
289 |
9 |
15 |
23 |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