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12月ncre考试因疫情退费的有关说明》通知要求,现对因疫情无法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退费处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退费条件:
仅受理非考生本人主观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如因发烧、被隔离、被限制出行、经考点综合研判不能参加考试等情况。
二、如下情况不予办理:
1.考生本人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
2.因未能出示苏康码、通行码、健康情况申明书而不能参加考试、需要提供核酸报告证明而考生本人未主动提供等情况不予受理。
三、退费办法:
考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提供准考证、联系电话和能证明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健康码、行程码、隔离或限制出行证明材料截图或照片等材料),经所在学院核实无误后,填写《2021年12月NCRE因疫情原因退费考生信息汇总表》。
注:因在EXCEL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尾数容易出现0000,请注意将单元格的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
四、时间安排:
请二级学院将《2021年12月NCRE因疫情原因退费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12月6日下班前,打包发至教务处苗萌一点通,过期不再受理。
五、退费方式:
退费考生的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返还,预计退费时间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教务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