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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0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220 号),我校开展申报工作,详情请见附件。

一、注意事项

(一)申报限额:我校限额1项。

(二)申报者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有意向申报者请于1223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情况说明》、《全网最精准香港资料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2份,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2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一览表》2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5.《评审情况说明》2

(三)部门审核汇总材料后于2022123012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417。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截止时间同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0510-85010886(内线8886)

 

科学技术处

20221220